夜光杯?像眼前这个晶莹剔透的杯子吗?如此轻而薄,似水晶,放佛手指尖轻轻一碰,就会无声的裂开,留下一线精致的纹?难道它如女人的心,敏感,易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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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001 酒
眼前到底是什么?
这么迷离,透明的美妙液体?
高高的穹顶之下,金碧辉煌。串串水晶玻璃珠帘,流苏一样倒挂下来。透明的水晶酒杯,晃出一个完美的曲线,如同女人凹凸有致的躯体。
杯中之物,在光影之下,变幻着扑朔暧昧的影子。
这是酒么?
难道还没有醉?
深红色的葡萄酒,柠檬色的马爹利,金黄色的淡啤酒,无色透明的白酒。
还有什么呢?
古人说,葡萄美酒夜光杯……下一句?下一句是什么来着?
哦,对了,葡萄美酒夜光杯,欲饮琵琶马上催。醉卧沙场君莫笑,古来征战几人回。好像是唐朝的吧?唐朝人真是有本事,几百年前就能弄出夜光杯来。
看看,我还真的没有醉。还能记住唐朝的诗。
莎莎微低着头,目光停留在手中杯子上,里面,不知名的液体,汇聚成了一个小小的杯中海洋,随着她的白皙细长的手颤动,轻晃出一个漩涡。漩涡沿着透明光洁的杯壁游走,把她投射过来的目光深深吸了进去。
她忽然觉得好静。
那么多熟识的面孔,此刻都是眉开眼笑,好像天下的好运气都到了自己身上。
瞧,他们多开心啊。
莎莎也笑了。这么热闹的场所,自己不笑一下,多煞风景?对不对?
欲饮琵琶马上催!你看,古人也不比我罗莎莎好到哪里去?喝个葡萄酒还要被人催,我可以想喝就喝。她扬起手,一口而尽。酒嘛,就该这样喝,否则,如何叫酒?
喝茶,人也会醉。
喝酒,不如也来个醉。
同桌的人们忽然都没了影子。说去唱歌,这么快就走了?还是去敬酒了?
今天是个好日子,不过不属于罗莎莎。今天的日子,是属于那个女人的。那个叫艾琳的女人。莎莎不恨,也不怪。毕竟,大单子是人家拿回来的。这个世界上,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故事,不是仅仅发生在两千多年的蜀汉争霸。从来都有,从来没有停息过。
职场如战场。
如今的方式,是看不见流血的战争,你死我活,不是肉体的武力杀戮,而是缓慢的消磨你的灵魂,让你失掉尊严,失掉理想,失掉希望,如行尸走肉一般活着。
没有杀戮的争夺,比流血的战争更加可怕。时间久了,失败的人,就会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个没用的东西,怎么配活下来?没人来取你的头颅,没人来掠夺你去当奴隶,甚至没人说你什么。你自己就知道什么叫羞耻,你会自己消灭自己。
你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希望的人,几乎没有希望的人。
公司是最实际的组织,拿单子是真的,挣钱是王道。你的职业修养,你的操守,你的人品,你的能力,都见鬼去吧。MBA的第一课是什么?公司存在的价值就是经济利益最大化。多么文绉绉的漂亮话,就是说给你这样的傻子听的。还是北京的大白话说的简单清楚,不就是挣钱呗,还弄着幺蛾子干什么?
在北京的几年,莎莎喜欢上了北京人的直爽。骂人也是痛快,淋漓尽致,他妈的!
真是,他妈的!
发泄是自内而外的,胸口积蓄的郁闷,仿佛随着脏话一起离开了身体,新鲜的空气瞬间涌了进来。管它们去了哪里,谁愿意捡着就捡着吧。
有人来了。
是个男人。
他是来找骂的吗?
“走吧。我送你回去。”男人开口了。
这张脸,似曾相识。莎莎看着他,心想,我在哪儿见过他?很熟悉的一张脸。你看,古铜色的皮肤,直挺挺的鼻梁,还有,那双精光闪烁的眼眸。
自己肯定见过。
莎莎半眯起眼睛,眼前男人的脸恍惚了一下,感觉朦胧起来,
只是这双眼睛,太熟悉了。太熟悉的感觉,太熟悉的漆黑,太熟悉的深邃。
他是谁!?
002 养猫人
周围,刚才还在闪烁的红男绿女,倏忽一下,像魔法世界的精灵一样,忽然消失了。
“嗯?”眯起眼睛,盯着对方。莎莎混沌的想,这个家伙,在打得什么鬼主意?别看我醉了,我也不会轻易上当。
不对!自己见过他。他好像是那个谁,谁谁来着?看看,关键时候掉了链子?竟然想不起他是谁?
莎莎只觉得自己的头一阵阵痛。这个男人,这个好看的男人,她肯定认识。那个似曾熟悉的名字,就在嘴边绕着,挂了线,缠在牙齿之间,可忽然的,怎么也说不出来。
他到底是谁?
为什么没有和那些人一起走?李琳走了,胡戈走了,自己熟悉的几张脸都不见了。
他为什么还没有走?
等我吗?
哦,对了,他好像一直没有来,刚刚出现。
酒,迷醉的只是眼眸,不曾迷醉心智和头脑。这又有什么关系?就算是清醒,睁大的眼眸也一样看不透,看不明白。
其实人心比海深。
身体中唯一没有被酒迷醉的那一部分,挣扎着,努力看清眼前的脸。
是他!没错!人家说他今天不来了,难道这么快就从客户努力回来了?是为了艾琳吗?艾琳的柔情万丈,终于把他召唤来了。
他和她,绯闻中的男女主角,今天再次聚首。他是为了看艾琳拿到奖杯的吗?她不仅给他完成了任务,也让他在销售经理的位子上坐得更稳。
艾琳,今晚的销售明星,他的左膀右臂,他的得力干将,他的亲密部下,他的忠实粉丝。
他怎么留下来?难道没有和他们一起去唱歌吗?
不行!
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喝醉了。女人,居然喝成这个样子,真是没面子。
第一章
001 酒
眼前到底是什么?
这么迷离,透明的美妙液体?
高高的穹顶之下,金碧辉煌。串串水晶玻璃珠帘,流苏一样倒挂下来。透明的水晶酒杯,晃出一个完美的曲线,如同女人凹凸有致的躯体。
杯中之物,在光影之下,变幻着扑朔暧昧的影子。
这是酒么?
难道还没有醉?
深红色的葡萄酒,柠檬色的马爹利,金黄色的淡啤酒,无色透明的白酒。
还有什么呢?
古人说,葡萄美酒夜光杯……下一句?下一句是什么来着?
哦,对了,葡萄美酒夜光杯,欲饮琵琶马上催。醉卧沙场君莫笑,古来征战几人回。好像是唐朝的吧?唐朝人真是有本事,几百年前就能弄出夜光杯来。
看看,我还真的没有醉。还能记住唐朝的诗。
夜光杯?像眼前这个晶莹剔透的杯子吗?如此轻而薄,似水晶,放佛手指尖轻轻一碰,就会无声的裂开,留下一线精致的纹?难道它如女人的心,敏感,易碎?
莎莎微低着头,目光停留在手中杯子上,里面,不知名的液体,汇聚成了一个小小的杯中海洋,随着她的白皙细长的手颤动,轻晃出一个漩涡。漩涡沿着透明光洁的杯壁游走,把她投射过来的目光深深吸了进去。
她忽然觉得好静。
那么多熟识的面孔,此刻都是眉开眼笑,好像天下的好运气都到了自己身上。
瞧,他们多开心啊。
莎莎也笑了。这么热闹的场所,自己不笑一下,多煞风景?对不对?
欲饮琵琶马上催!你看,古人也不比我罗莎莎好到哪里去?喝个葡萄酒还要被人催,我可以想喝就喝。她扬起手,一口而尽。酒嘛,就该这样喝,否则,如何叫酒?
喝茶,人也会醉。
喝酒,不如也来个醉。
同桌的人们忽然都没了影子。说去唱歌,这么快就走了?还是去敬酒了?
今天是个好日子,不过不属于罗莎莎。今天的日子,是属于那个女人的。那个叫艾琳的女人。莎莎不恨,也不怪。毕竟,大单子是人家拿回来的。这个世界上,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故事,不是仅仅发生在两千多年的蜀汉争霸。从来都有,从来没有停息过。
职场如战场。
如今的方式,是看不见流血的战争,你死我活,不是肉体的武力杀戮,而是缓慢的消磨你的灵魂,让你失掉尊严,失掉理想,失掉希望,如行尸走肉一般活着。
没有杀戮的争夺,比流血的战争更加可怕。时间久了,失败的人,就会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个没用的东西,怎么配活下来?没人来取你的头颅,没人来掠夺你去当奴隶,甚至没人说你什么。你自己就知道什么叫羞耻,你会自己消灭自己。
你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希望的人,几乎没有希望的人。
公司是最实际的组织,拿单子是真的,挣钱是王道。你的职业修养,你的操守,你的人品,你的能力,都见鬼去吧。MBA的第一课是什么?公司存在的价值就是经济利益最大化。多么文绉绉的漂亮话,就是说给你这样的傻子听的。还是北京的大白话说的简单清楚,不就是挣钱呗,还弄着幺蛾子干什么?
在北京的几年,莎莎喜欢上了北京人的直爽。骂人也是痛快,淋漓尽致,他妈的!
真是,他妈的!
发泄是自内而外的,胸口积蓄的郁闷,仿佛随着脏话一起离开了身体,新鲜的空气瞬间涌了进来。管它们去了哪里,谁愿意捡着就捡着吧。
有人来了。
是个男人。
他是来找骂的吗?
“走吧。我送你回去。”男人开口了。
这张脸,似曾相识。莎莎看着他,心想,我在哪儿见过他?很熟悉的一张脸。你看,古铜色的皮肤,直挺挺的鼻梁,还有,那双精光闪烁的眼眸。
自己肯定见过。
莎莎半眯起眼睛,眼前男人的脸恍惚了一下,感觉朦胧起来,
只是这双眼睛,太熟悉了。太熟悉的感觉,太熟悉的漆黑,太熟悉的深邃。
他是谁!?
002 养猫人
周围,刚才还在闪烁的红男绿女,倏忽一下,像魔法世界的精灵一样,忽然消失了。
“嗯?”眯起眼睛,盯着对方。莎莎混沌的想,这个家伙,在打得什么鬼主意?别看我醉了,我也不会轻易上当。
不对!自己见过他。他好像是那个谁,谁谁来着?看看,关键时候掉了链子?竟然想不起他是谁?
莎莎只觉得自己的头一阵阵痛。这个男人,这个好看的男人,她肯定认识。那个似曾熟悉的名字,就在嘴边绕着,挂了线,缠在牙齿之间,可忽然的,怎么也说不出来。
他到底是谁?
为什么没有和那些人一起走?李琳走了,胡戈走了,自己熟悉的几张脸都不见了。
他为什么还没有走?
等我吗?
哦,对了,他好像一直没有来,刚刚出现。
酒,迷醉的只是眼眸,不曾迷醉心智和头脑。这又有什么关系?就算是清醒,睁大的眼眸也一样看不透,看不明白。
其实人心比海深。
身体中唯一没有被酒迷醉的那一部分,挣扎着,努力看清眼前的脸。
是他!没错!人家说他今天不来了,难道这么快就从客户努力回来了?是为了艾琳吗?艾琳的柔情万丈,终于把他召唤来了。
他和她,绯闻中的男女主角,今天再次聚首。他是为了看艾琳拿到奖杯的吗?她不仅给他完成了任务,也让他在销售经理的位子上坐得更稳。
艾琳,今晚的销售明星,他的左膀右臂,他的得力干将,他的亲密部下,他的忠实粉丝。
他怎么留下来?难道没有和他们一起去唱歌吗?
不行!
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喝醉了。女人,居然喝成这个样子,真是没面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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